时政要闻
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和服务业特殊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措施
2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会议确定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和服务业特殊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措施。
会议指出,工业和服务业在经济发展和稳定就业中起着骨干支撑作用。当前工业经济稳定恢复态势仍不牢固,服务业因受疫情等影响存在一些特殊困难行业,近期要抓紧出台措施,加大帮扶力度。
其中包括,一是加大工业、服务业所得税减免力度,今年对中小微企业新购置价值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折旧为3年的可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延长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至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是引导加强金融服务。人民银行提供激励资金支持增加普惠小微贷款等,推动制造业中长期贷款较快增长,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三是推进制造业强链补链和产业基础再造,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等,扩大有效投资。
四是针对餐饮、零售、旅游、交通客运等特殊困难行业,在阶段性税收减免、部分社保费缓缴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2022年免征公交和长途客运、轮客渡、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继续按80%比例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今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各地可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按规定减免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市场监管总局: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在2月15日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是进一步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重要内容,对于构建信用导向的营商环境十分重要。
据介绍,2019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11个地区开展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意见》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市场监管系统全面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意见》坚持以提升监管综合效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出发点,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科学研判企业违法失信的风险高低,根据监管对象信用风险等级和行业特点,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具体来看,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科学实施分类,精准研判企业信用风险。科学构建指标体系,综合运用各类风险信息对企业实施自动分类。
二是强化分类结果运用,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明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专业领域风险防控等工作的融合方式。
三是加强监测预警,有效防范化解风险。要求加强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实现由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
据介绍,在涉企信息归集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建设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通过公示系统依法归集政府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并对外公示的涉企信息。在指标体系构建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借鉴国内外成熟的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经验和做法,运用大数据、机器学习等方法,制定完成了第一版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包含企业基础属性信息、企业动态信息、监管信息、对外投资信息、社会评价信息等5个一级指标和25个二级指标、81个三级指标,初步实现了对全量企业的信用风险分类。在信息化系统建设方面,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发建设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为各地实现对企业信用风险的自动分类提供了信息化技术支撑。
地方行动
上海:出台标准化发展行动计划
2月17日,上海市发布《上海市标准化发展行动计划》,主要包括促进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融合、加速城市数字化转型标准化建设、推动标准化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水平、强化绿色生态发展标准化工作等方面内容。
《行动计划》提出,推进行政管理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司法行政、社区事务受理、机关事务管理等标准化建设,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加快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公共资源交易、反垄断等领域标准化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围绕质量提升、上海品牌认证、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需要开展标准化建设,助力提升市场监管水平。
《行动计划》还提出,深化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重点围绕社保经办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服务、社会救助、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以及公共文化体育、智慧医疗、教育培训等领域,开展标准研制和标准化试点,为提升公共服务品质和效率提供支撑。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行动,重点推进智慧养老、机构养老、嵌入式养老、老年认知障碍照护服务等标准化建设,打造一批标准化养老机构标杆。
广东:推动广州、深圳与东亚主要贸易伙伴单证联网核查
2月15日,广东省发布《广东省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措施》围绕进一步优化通关全链条全流程、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口岸收费等6方面提出28条具体举措。
《措施》提出,简化进出口环节随附单证。全面推广电子报关委托,明确在申报环节不再要求企业提交纸质版报关委托书。进一步简化进出口环节随附单证,实行企业提交单证一次性告知。落实海关总署统一部署,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推动广州、深圳与东亚地区主要贸易伙伴口岸间相关单证联网核查。
《措施》还提出,进一步规范口岸收费。引导船公司规范调整海运收费结构,严格执行运价及附加费等备案制度。规范港外堆场收费行为,制定集装箱洗箱、修箱、验箱服务规则,督促口岸经营单位进一步清理精简收费项目,明确收费名称和服务内容。对有限竞争性经营的口岸服务,引入招标制度,鼓励市场经营主体公平竞争。对属于政府职责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项目,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措施》提出,推进通关全流程可视化查询。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信息查询功能,支持口岸查验单位通过“单一窗口”向进出口企业、口岸场站推送海关通关状态信息,实现海关、海事等部门口岸通关状态查询和通关流程全程可视化。探索通过“单一窗口”提供覆盖贸易全流程的实时查询服务。
安徽:对个体工商户检验检测费用给予10%—50%优惠
2月14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发展 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从五个方面提出30条具体举措。
《措施》提出开展“自主申报 信用承诺 智能确认”登记,实现全流程无纸化、标准化、颗粒化和智能化办理。通过优化制度设计和应用技术手段,让企业和群众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不求人”。
《措施》还提出全面推行歇业备案制度,开展强制注销和“除名制”改革试点,加快无效低效市场主体退出, 向市场供给更多企业名称、住所等资源。推进“企业注销 行政 许可注销”联动办理改革试点。推进企业注销“一网通”平台迭 代升级,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一事跑一次、一屏办多事”。
《措施》立足精准帮扶,确保各类市场主体进一步增强生存能力,提出推动落实对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用房租金减免政策。对个体工商户的送检样品,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所属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在2022年内给予检验检测费用 10%—50%优惠等8条举措。
河南:力争营商环境便利度指数进入全国前10名
2月16日,河南省政府发布《河南省“十四五”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营商环境进入全国第一方阵,营商环境便利度指数进入全国前10名,一半以上国评一级指标成为优势指标、进入全国前列,3—5个国评一级指标全国领先。
《规划》明确,推动资本要素有效供给,到2025年,政府性(国有控股)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金额达到530亿元、在保户数达到6.5万家、平均费率降至0.7%。同样到2025年,普惠型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有序降低、贷款余额达到1万亿元,形成覆盖全省融资担保机构的再担保体系。
《规划》着力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提出强化郑州航空口岸“7×24”小时通关保障,争取扩大第五航权配额,探索推行国际货运“空空中转”通关模式。清理规范口岸收费,推广通关“一站式阳光价格”服务,进一步下放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核准权限,分类、及时、准确办理出口退税。到2025年,进出口边界(境)合规所需程序分别压缩至6个、5个。
《规划》围绕强化平台智慧化建设,提出推进全省统一信用智慧中枢建设,完善感知、分析、决策功能,构建智慧共享、智慧监管、智慧应用3大服务体系,支撑金融、物流、能源、交通运输、跨境贸易、生态环保、教育、文化、医疗、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信用智慧化应用场景建设,打造“1 3 x”信用智慧服务新格局。
典型案例
上海:2022年拟制定《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
2月16日,上海市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上海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有关情况,2022年计划完成33件。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了不断加强上海营商环境建设的法治供给,更好服务“五个中心”建设,2022年市政府计划推进8件相关立法项目,包括7件法规和1件规章。
比如,聚焦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拟修改《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现行《条例》于2009年施行,近年来国内外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为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更好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和国际化程度,今年将对这部《条例》进行必要修订。
再比如,围绕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拟新制定《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人工智能被列入上海“十四五”重点发力的三大先导产业,也是上海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关键所在。及时制定条例,有助于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服务保障条例》《促进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发展条例》《浦东新区仲裁若干规定》等项目也都是围绕上海改革发展大局、着力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此外,2022年,关于服务保障民生方面的正式立法项目一共有9件,包括6件法规和3件规章,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促进就业若干规定》、《住房租赁管理条例》等。
深圳:为各类中小企业免费提供一年基础招聘服务
近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共同发布2022“才市暖阳”公益招聘普惠大礼包,深圳人才网·掌才易云招聘平台基础服务面向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各类中小企业免费开放一年,服务内容包括网络招聘、线上求职、视频面试、考务系统及机构专属服务等。
这次“才市暖阳”公益招聘活动将持续一年,招聘普惠礼包价值高达1000万元,预计惠及企业超1万家、征集有效就业岗位需求10万个以上。
据悉,服务内容包括网络招聘、线上求职、视频面试、考务系统及机构专属服务等,依托深圳人才网·掌才易云招聘平台强大的配套功能,以信息化手段搭建o2o就业服务网络平台,帮助企业和人才实现无接触沟通,将招聘服务进行深度整合,构建招聘用工服务生态系统。
据介绍,中小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免费开通机构账户、举办线上招聘会3场、视频面试150人次、使用考务系统3次;中小型企业可以免费发布招聘职位(不限岗位数)、视频面试30人次。
广州黄埔区:办理用电压减至10天以内,提高供电质量
近日,广州供电局联合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共同签订了《高可靠供电保障实体经济发展合作协议书》,升级推出用电营商环境改革2.0措施,共同推动黄埔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核心引擎。
此前,双方共同推出了用电营商环境改革1.0措施,实施一年以来,全区实现用电量和区域经济、办电效率和办电质量、供电保障和用户服务的“六维”提升。
升级后的2.0措施将继续深入推广和优化广州“四办”服务举措,压减用户办电环节和时间,预计高压用户平均办电时间从35天压缩至30天以内,其中供电企业办理用电业务各环节合计时间从12天以内压减至10天以内。此外,广州黄埔供电局创新推出“永临永”和“临永结合”办电模式和“一园一策 用电数字化”园区服务模式,降低办电成本,优化办电服务,让开发区“获得电力”体验“更上一层楼”。
为支撑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2.0措施致力提升供电质量,将全口径、城市口径用户年平均停电时间压缩50%以上,知识城将实现用户年平均停电时间小于2分钟;在提升电力设施安全性方面,增加了公共安全视频联动以及危害电力设施行为处罚措施等。
此外,为实现更强的电力供应保障,2.0措施将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业务发展、推广电能替代及储能技术应用,构建“绿电”新能源电网。广州供电局联合黄埔区、开发区创新推出输变电项目纳入政府投资类执行、110千伏电力外线纳入并联审批、电力迁改纳入区重点项目建设等举措,致力提升电力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效率和提升电网建设效率。
除了制度的改革升级保障,“十四五”期间,广州供电局还将在黄埔区、开发区规划建设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20座,有力支撑黄埔区作为发挥广州实体经济主战场、科技创新主引擎、改革开放主阵地的作用。至2025年,实现全区客户平均停电时间不超过20分钟,达到世界顶尖水平。
国家营商环境报告指标展示—劳动力市场监管
劳动力市场监管,主要衡量参评城市实施就业监管的灵活性,涉及招聘、用工、解聘等过程,以及提供就业服务、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多渠道促进就业等情况。
最佳实践
根据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情况,参评城市依托预警监测平台对失业人员进行动态监测,进一步压缩失业保险金等业务办结时限,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疫情期间,不断推进“互联网 就业”服务模式,在线提供职业介绍、岗位招聘、创业指导、政策查询等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短缺难题,缓解求职人员就业压力。
劳动力市场指标表现优异及优秀城市
1、优异城市
北京市、太原市、上海市、南京市、无锡市
常州市、苏州市、杭州市、衢州市、合肥市
厦门市、济南市、青岛市、济宁市、武汉市
长沙市、广州市、东莞市、珠海市、东莞市
贵港市、重庆市、深圳市、贵阳市、西安市
银川市
2、优秀城市
天津市、大同市、晋城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
沈阳市、大连市、长春市、南通市、宁波市
温州市、舟山市、福州市、泉州市、九江市
淄博市、烟台市、黄石市、宜昌市、佛山市
南宁市、北海市、德阳市、绵阳市
《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1》选取北京、杭州、衢州、南京、重庆、珠海、西安、太原、长沙、贵港、宜昌等11个城市典型做法,供各地方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学习参考借鉴。
任务要求:
任务要求一: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
2017 年∶(1)建立健全多层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网络。积极推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指导推动建立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2)加强调解与仲裁的衔接。调解组织对调解不成的争议案件,要及时引导当事人进入仲裁程序。(3)加快推进调解仲裁工作信息化建设。实现线上、线下服务对接,提供"一站式”争议处理服务。
2020年∶(1)建立健全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协作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仲裁院要充分发挥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专业优势,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强法律援助业务指导,提升规范化服务水平。(2)扩大调解仲裁法律援助范围。(3)健全便民服务机制。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工伤职工"三期"女职工等重点服务对象申请法律援助的,加快办理进度。
任务要求二: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
2019年∶(1)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作用,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2)加大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技能扶贫工作力度。(3)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4)加大资金支持和筹集整合力度。
2020年∶(1)大力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多种渠道扩大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覆盖面。(2)丰富线上培训课程资源。(3)强化对企业职业技能培训的支持力度。(4)加大培训补贴政策支持。(5)鼓励支持劳动者参加线上培训。(6)优化管理服务。提升职业培训补贴便利性和有效性。
任务要求三: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推动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2018年∶(1)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城乡常住人口全覆盖。(2)保障各类用人单位同等享有公共就业服务。(3)加强对用人单位招聘用人全程指导。对用人单位需求分类评估,指导其合理制定招聘计划和招聘条件,提供稳定用工和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等方面的咨询服务。(4)强化创业全程服务。(5)推进智慧化服务,全面推进"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6)完善全领域的多渠道供给机制。推动线下实体网点服务与线上互联网服务深度融合,实现同一业务事项多渠道可受理、任一方式可办结。
2019年∶(1)加大援企稳岗力度。(2)引导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完善省际间信息沟通、收益分享等机制,鼓励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各类产业园区与东部产业转出地区加强对接,及时掌握有转移意愿的企业清单。(3)规范企业裁员行为。(4)开发更多就业岗位。挖掘内需带动就业、加大投资创造就业、稳定外贸扩大就业,培育壮大新动能,拓展就业空间。(5)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创业。
任务要求四: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水平
2019年∶(1)加强劳动力市场准入管理。(2)规范劳务派遣服务。双随机抽查和专项抽查中,重点检查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签订、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社会保险权益落实情况等。(3)强化招聘活动管理。要依法规范网络招聘活动,指导和督促网络招聘平台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审查制度。(4)注重防范和化解市场秩序失范风险,建立警示约谈制度。
2020年∶(1)加强重点单位用工服务。(2)强化线上求职招聘。(3)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4)强化产业园区协同服务。积极发挥园区产业集聚、服务齐全、功能完备的独特优势,协同开展统筹对接需求、线上专场招聘、全链条服务等活动,努力形成为疫情防控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工作合力。(5)加强人力资源服务需求监测。
任务要求五:精简证明材料,优化申办程序
2019年∶(1)精简证明材料。(2)优化经办程序。各地人社、财政部门要提高补贴审核发放效率,实行材料受理单位或审批单位一次公示,不搞层层公示。实行"一次审批、全期畅领",对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具有一定期限的支出项目,同一政策初次申请时审核相关材料,之后在政策享受期内,如相关情况和材料未发生变化,不得要求重复提供证明材料。
任务要求六:做好失业登记工作,服务失业人员就业
2019年∶发挥失业保险作用。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做好困难人员生活保障。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2020年∶(1)明确失业登记对象。(2)拓宽失业登记办理渠道。各地要采用线下渠道与线上渠道相结合的方式受理劳动者失业登记申请。(3)强化登记失业人员服务。(4)加强定期联系和动态管理。(5)强化失业登记信息统计监测。(6)做好与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入口的对接。(7)畅通失业保险金申领渠道,放宽失业保险申领期限,2020年4月底前实现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8)2020年3月底前开放线上失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