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王峰报道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发布《中国法院“智慧审判”第三方评估报告(2021)》(下称《报告》)。
《报告》显示,2021年,全国新收案件中超过2048万件生成了电子卷宗;全国法院在线开庭127.5万场。
2021年末,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对法院信息化建设开展了第6次调研评估。项目组基于全国3500余家法院2021年度信息化建设进展情况,重点从智慧审判、智慧诉讼服务、智慧执行和司法大数据四个维度进行调研、评估。
评估发现,2021年法院信息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网络诉讼利用率、建立电子诉讼规则以及诉讼服务一体化、便捷化等方面更进一步。
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待在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建设过程中继续完善。
电子卷宗同步生成是基础
《报告》指出,利用电子卷宗实现全国法院无纸化办案,继而推动智能辅助办案,是近年来人民法院智慧审判建设的重中之重。
早在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就提出将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作为智慧法院的基础工作来抓。
评估发现,2021年,全国新收案件中20485502件生成了电子卷宗,电子卷宗覆盖率为90.77%,32家高级法院中有19家电子卷宗覆盖率超过95%。
在此基础上,法院大力推动无纸化办案模式。
为改变法官基于纸质卷宗办案的传统办案方式,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多份规范性文件,明确诉讼材料电子化要求,推广案件基本信息回填、电子卷宗数据化、电子卷宗网上阅卷以及电子卷宗对外公开等十余项智能化服务功能,大力推广无纸化办案模式。
各类智能化辅助办案应用被研发出来,应用文本识别、语义分析等技术,推进无纸化办案。
比如,2021年全国法院数字审委会具备同步案件信息功能,支持调阅案件卷宗、庭审录像和语音转写功能的比例分别为75.47%、74.4%和61.71%。全国三级法院实现电子签章功能的法院达到91.0%。
“黑科技”的司法应用场景
新一代信息技术迭代升级,人工智能、区块链、5g、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持续嵌入智慧法院建设,应用场景已超出审判领域,还进入了诉讼服务、执行等领域。
移动互联网
2020年,“中国移动微法院”在全国四级法院铺开。2021年5月,为了统一移动微法院的标准,中国移动微法院标准版正式上线。
《报告》介绍,2021年全年,全国法院利用移动微法院网上立案457.59万件,占网上立案的比例为42.45%。2021年,利用移动微法院网上开庭4.47万次,网上调解24.79万份,网上证据交换38.70万次,电子送达285.89万件,跨域立案5.91万件,实名用户共425.03万,累计访问量超过9.63亿次,有效撬动了法院的数字化转型。
区块链
司法区块链平台用于辅助法官查验证据,提高法官认证能力。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基于人民法院司法区块链统一平台,全面推动司法链基础技术建设及深度应用。
比如,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聚焦实物证据数字化改革难点,自主研发基于区块链技术和3d成像技术的“云上物证室”,构建实物证据采集、上链、查阅、管理等全链条云应用模式,运行6个月就采集清理实物证据数据3000余件,腾空库房面积500余平方米。
《报告》介绍,截至2021年底,人民法院司法链平台共有法院专网端节点15个、互联网端节点36个,合计上链数据超过17亿条;司法链平台对接201家法院或单位的204个系统,累计上链数据19多亿条,提升了审理效率和安全性。
物联网
物联网被用于对执行财产进行精细化管理。2020年9月,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运用物联网感知技术研发物联网电子封条,实现对被执行财产的“活”查封;将感知器安装在起重设备上,研发物联网称重系统,实现对特殊动产的“快”处置;研发物联网查封财产监管系统,将对“特定财产”的监管发展为对“特定价值财产”的监管,实现对被执行财产的“智”监管。目前,“物联网 执行”在江苏全省法院得到推广应用。
人工智能
自动识别卷宗案情、分级智推类案裁判是人工智能技术在司法领域的深度应用。“法信——中国法律应用数字网络服务平台”是中国首家法律知识和案例大数据融合服务平台,为法官、律师、公众等提供精准的资源检索、智能推送服务。
截至2021年底,法信平台注册用户数为140万人,平台总访客量3660.2万人次,总浏览量3.53亿人次。
“十三五”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围绕审判法庭信息基础设施、业务应用系统等制订信息化标准,推进全国法院建设支持庭审录音录像、庭审证据在线展示、庭审语音自动识别的科技法庭。
截至2021年底,全国建设科技法庭4.59万个,其中浙江、江苏、上海等地法庭100%为科技法庭。
推动办案平台一体化建设
大量信息技术集中应用于司法场景,智慧法院建设的产品策略是什么?《报告》指出,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是智慧法院能够服务审判的重要保障。
各地法院纷纷建立类案一体化办案平台,这些平台涵盖了刑事案件智能办案、金融案件一体化办案、破产案件管理、知识产权审判审理一体化、环境生态案件审理一体化等。
比如,广州互联网法院自主研发了网络著作权全要素审判“zhi系统”,归纳形成包含1500多个要素的知识图谱,裁判文书生成功能可以实现一键自动抓取、ai智能识别以及简易案件裁判文书批量生成等。
有的平台整合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第三方资源,支持多主体在线协作共享,有效提升了司法审判工作效率,还使证据和裁判标准得以统一,促进了公正司法。
平台化理念还体现在诉讼服务领域。项目组近日同时发布的《中国法院“智慧诉讼服务”第三方评估报告(2021)》认为,我国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信息化架构体系正在不断健全。
该报告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将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证据交换、网上开庭、电子送达五项功能作为在线诉讼服务的标准功能模块,在全国推广。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建设的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投入运行,12368诉讼服务平台实现全国通办,调解平台全面覆盖全国四级法院,“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投入运行,全国统一电子担保书系统上线,全国法院统一电子送达平台建成并推广应用。
智慧审判的未来发展方向
在看到信息化积极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同时,也应当看到智慧审判在智能化水平、一体化程度方面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首先,从审判信息化到审判智能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以电子卷宗深度应用为例,目前,全国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工作进步明显,但尚未在全国法院实现电子卷宗全流程网上流转和网上办案,离电子案卷的深度应用还有差距,甚至出现了电子和纸质案卷同时流转加重法官负担的现象。
其次,部分系统设计不够科学,操作平台不统一、应用系统过于分散,内外网应用尚未全面打通,大大制约了人民群众和法院干警的运用频率和依赖程度。
《报告》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应花大力气整合审判管理平台、增进数据的互联互通,避免出现每增加一项应用就增加一个入口一个账号的现象,尽量使审判人员从一个端口进入就可以实现开庭、电子卷宗管理、归档乃至办公执行等各项功能。
《报告》还指出,智慧审判建设还需要向用户特别是弱势群体倾斜,同时更加重视信息的安全保障。